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已经2013年7月9日第10次校长办公会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政法大学
2013年7月12日
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
(2003年5月28第10次校长办公会通过,2004年、2006年、2008年、2009年、2012年分别修订,2013年7月9日第10次校长办公会修订通过)
第一条 学术期刊划分为三类: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一般期刊。
第二条 权威期刊包括:
(一)《中国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研究》、《历史研究》、《文学评论》、《新闻与传播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民族研究》、《教育研究》、《体育科学》、《管理世界》、《中国图书馆学报》、《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语文》、《世界宗教研究》、《文艺研究》、《文物》、《统计研究》、《中国军事科学》。
(二)《中国科学》、《数学学报》、《物理学报》、《化学学报》、《生物学报》、《中华医学杂志》、《中国农业科学》、《心理学报》、《计算机科学》、《中国环境科学》。
(三)SSCI(社会科学论文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索引)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
(四)《新华文摘》发表或转载的论文(不含会议综述、论点摘编)视为权威刊物论文。
第三条 核心期刊包括:
(一)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和来源集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
(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库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
(三)以下论文视为核心期刊论文:
1.《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发表的论文;
2.《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中国法学(英文版)》发表的论文(不含译文);
3.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转载的一般期刊论文;
4.境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学术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第四条 一般期刊包括:
(一)各类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的增刊与特刊。
(二)除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之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第五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2013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论文。《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2008年修订)、《修正案一》(2009年修订)《修正案二》(2012年修订)同时废止。
2013年1月1日前发表的论文,原有关期刊分类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适用原有规定;但本办法规定为上一级别类型期刊的,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