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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智库”研究团队支持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智库”研究团队支持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智库”研究团队支持办法》已经2014年5月14日第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政法大学      

2014年5月26日    

                                            

 

第一条  为了支持“法大智库”研究团队(以下简称“智库研究团队”)建设,提升学校社会服务能力,发挥学校咨政育人的智库作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智库”建设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智库研究团队的建设以提升咨政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研究平台为主要依托,整合校内外学术资源,培育和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智库研究团队,打造“法大智库”。

第三条  智库研究团队的主要任务

(一)按照团队主攻方向组织研究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推出优秀科研成果;

(二)围绕国家当下和未来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提出咨询建议;

(三)接受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的委托,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条  智库研究团队的必需条件

(一)有确定的聚焦国家急需与未来发展的主攻方向;

(二)不少于10位来自校内外的专业研究人员;

(三)研究基础扎实,前期咨询建议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资政服务经验和能力;

(四)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思路和工作计划。

第五条  智库研究团队的遴选和考核工作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  入选的智库研究团队建设期限为4年,学校每年为每个智库研究团队提供20万元的经费支持。智库研究团队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第七条  智库研究团队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定和实施智库研究团队建设方案,并对本研究团队发布的研究成果、提出的咨询建议负责,把好政治关和质量关。

第八条  智库研究团队应当大力推动协同,发挥团队协作作用;加强与有关组织机构的合作,着力构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多学科交叉的协同机制,努力提升咨政服务能力。

第九条  学校统一编制《法大智库建议》,成立编委会,统筹智库研究团队咨询建议的报送工作。每个智库研究团队每年提交的咨询建议稿件不少于10篇。除国家社科基金规划办和教育部社科司外,其他报送单位由智库研究团队提出建议名单。智库研究团队应当充分利用自身咨询建议报送渠道,不断扩展《法大智库建议》的报送范围,提升报送的层次,增强《法大智库建议》的影响力。

第十条  鼓励智库研究团队定期发表研究报告或年度研究报告;鼓励智库研究团队建设专题网站和专题数据库。

第十一条  设立法大智库论坛,鼓励智库研究团队通过智库论坛发布研究成果。智库研究团队研究成果的发布,应当遵守学术研究无禁区、成果发布有纪律的原则;不适合公开发布的研究成果,应当通过《法大智库建议》途径报送。

第十二条  智库研究团队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和届末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3月。

(一)年度考核等级标准

1.A级:(1)当年提交咨询建议入选《法大智库建议》达到5篇以上,入选《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或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2篇以上,或者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1篇以上;(2)其他工作成效明显。

2.B级:(1)当年提交咨询建议入选《法大智库建议》达到3篇以上,入选《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或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1篇,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人批示1篇以上;(2)开展了其他工作。

3.C级: 当年提交咨询建议和组织学术研讨会达不到B级标准。智库研究团队完成的其他工作包括:举办研讨会、智库论坛,发表研究报告、年度研究报告,建设专题网站、专题数据库,建设协同机制。

(二)届末考核等级标准

1.A级:2年以上年度考核等级为A,其余年度考核等级为B;

2.B级:4年年度考核等级均为B,或者3年年度考核等级为B、其余1年年度考核等级为A;

3.C级: 达不到B级标准的。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等级为C级的智库研究团队,学校根据其实际完成工作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经费。连续2年考核等级为C级的,终止经费支持,该研究团队退出智库研究团队支持计划。

届末考核等级为A的智库研究团队,直接进入下一轮智库研究团队支持计划。届末考核等级为B的智库研究团队,列入下一轮智库研究团队培育计划。

第十四条  设立智库研究团队培育计划。入选培育计划的智库研究团队,培育期限2年,学校每年为每个培育研究团队提供10万元的经费支持。培育期限届满,年度考核等级连续达到B级以上、其中1年达到A级的,进入智库研究团队建设计划。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5月2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