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良好的现代政治思维素质,了解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府的运作过程、治理方式,培养学生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能力和素质:系统掌握政治学与行政学的理论基础知识,尤其是中外政治思想与文化的核心知识,具备良好的现代政治思想素质;了解中外政治制度及当代中国政府的运作过程及其治理方式,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共管理方面的法律,能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较强的理论分析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熟练应用现代政治科学与行政学有关理论与方法进行调查研究、政策分析、设计解决问题方案的基本能力,并具有良好的从事政治学与行政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三、学制、修业年限及学位授予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总学分额定
总学分为159。具体分配如下:
(一)课堂教学学分:141学分,2466学时。
每个标准学期为20周,其中课堂教学18周,考试2周。
(二)课外实践教学学分:18学分。
1.军 训第一学期2周1学分
2.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第三学期2周1学分
3.社会实践第五学期4周2学分
4.学年论文第五学期2周1学分
5.专业实习第七学期10周5学分
6.毕业论文第八学期4周8学分
(三)课内实践教学学分: 6学分。
五、课程设置
根据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社会需要,本专业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由通识课和专业课构成,通识课和专业课均分别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通识必修课共43学分;政治学类必修课由7门课程组成,共21学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必修课由8门课程组成,共23学分;政治学类选修课由10门课程组成,应修满10学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选修课由47门课程组成,应修满26学分;全校通识选修课应修满18学分,具体要求是通识主干课8学分,一般通识课10学分。
六、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
社会实践旨在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掌握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共4周,安排在第五学期期末;专业实习10周,安排在第七学期教学进度表。
七、科研
为培养学生研究与分析问题的能力,参加社会实践须撰写调查报告、须撰写学年论文、专业实习应提交实习报告。课堂教学学分修满后学生均需撰写毕业论文。
八、考核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课必须考试,选修课一般为考查。考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口试和考查采用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九、课程序列表与指导性教学进度表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