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专业学位的英文简称,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的是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部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在办学中形成了管理学与法学、政治学相结合,实务导师全程参与培养,以高端智库助力学生培养的鲜明特色。截止2022年底,已培养MPA硕士生2000余名。在2013年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MPA教学评估中,获得等级为A的成绩。2018年,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为B+。
我校MPA师资队伍中,截止2022年,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政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理事7人;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3人、副秘书长1人、理事2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1人,理事2人;中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会副秘书长1人,理事1人;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2人、秘书长1人;中国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学会理事2人;北京市政治学行政学学会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3人。此外,从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聘请有兼职导师数十人。
我校MPA培养总体目标:
面向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部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公共精神、法治意识和强烈社会责任感,掌握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兼具法学、政治学知识结构,具备较强政策分析与公共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管理人才。
我校MPA培养方向:
(1)政府管理与执法
(2)公共政策与立法
(3)公共治理与纪检监察
(4)公共安全与应急法治
(5)政府运行保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