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需求,根据“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培养能够胜任在各级国家机关、公共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在高校及科研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素质人才。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具有较坚实的管理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行政管理知识。
二、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和中国政府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和法律,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并具备进一步学习深造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素养。
三、学制、修业年限与学位授予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学分要求
总学分为162,具体分配如下:
(一)课堂教学学分:共144学分,2448课时。
每学期标准周为20周,其中课堂教学18周,考试2周。
(二)课外实践教学学分:18学分。
1.军 训第一学期2周1学分
2.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第三学期2周1学分
3.社会实践第五学期4周3学分
4. 专业实习第七学期10周5学分
5. 毕业论文第八学期16周8学分
(三)课内实践教学学分: 6学分;
五、课程设置
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社会需要,本专业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由学校通识课、公共管理类通识课和专业课构成,学校通识课、公共管理类通识课和专业课均分别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通识必修课共43学分;公共管理类通识必修课由9门课组成,共26学分;专业必修课由9门课程组成,共25学分。专业选修课要求修满32学分,全校通识选修课应修满18学分,具体要求是通识主干课8学分,一般通识课10学分。
六、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
社会实践旨在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掌握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共4周,安排在第四学期期末;专业实习共10周,安排在第七学期。
七、科研
为培养学生研究能力,本培养方案所列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学生均需撰写调查报告、实习报告。课堂教学学分修满后学生均需撰写毕业论文。
八、考核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课必须考试,选修课一般为考查。
考试分笔试和口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口试和考查采用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九、课程序列表及指导性教学进度表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