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
一.培养目标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公共利益、公共价值为导向,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专门人才。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训练,能够胜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种公共组织中的管理及研究工作。
二.培养要求
熟悉现代管理科学和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与基本知识、公共部门管理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业务流程、工作方法、价值伦理和法律规范,掌握公共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好的口才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三.学制、修业年限与学位授予
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3-6年。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学分要求
总学分为169学分,其中理论课程136学分,占总学分约80%,实践教学33学分,占总学分约20%。具体分配如下:
(一)课堂教学学分:146学分,2336学时
1.含课内实践教学:10学分,160学时;其中案例与研讨课程8学分,128学时;创新创业类课程2学分,32学时。
2.春、秋学期每学期标准周为18周,其中课堂教学16周,考试2周;夏季学期为4周,无考试周。
(二)课外实践教学学分:23学分
1.军 训,第一学年秋,2周,2学分;
2.社会实践,第二学年夏,4周,2学分;
3.学年论文,第三学年秋,2周,1学分;
4.专业实习,第三学年春-夏,10周,5学分;
5.劳动教育,第四学年秋,2周,2学分;
6.毕业论文,第四学年秋-春,16周,8学分;
7.公益学分,第四学年春,2周,1学分;
8.思政实践教育,第四学年秋,2周,2学分。
五.课程设置
根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社会需要,本专业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由通识课、专业课、国际课程及创新创业类课程构成。通识必修课应修19门,共45学分;专业必修课由17门课程组成,共48学分;通识选修课应修满18学分,包括通识主干课8学分,一般通识课8学分,艺术修养与审美鉴赏课组2学分;专业选修课由50门课组成,应修满33学分;国际课程应修满2学分,创新创业类课程应修满2学分。
六.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
社会实践旨在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掌握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共4周,安排在第二学年夏;专业实习共10周,安排在第三学年春-夏。
七.科研
为培养学生研究能力,本培养方案研究所列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学生均须撰写调查报告、实习报告。课堂教学学分修满后学生均须撰写毕业论文。
八.考核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课必须考试,选修课一般为考查。
考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口试和考查采用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九.指导性教学进度表
2023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进度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