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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训练,能够胜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种公共组织中的管理及研究工作。

二、培养要求

熟悉现代管理科学和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与基本知识、公共部门管理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业务流程、工作方法、价值伦理和法律规范,掌握公共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好的口才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三、学制、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3-6年。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学分要求

总学分为162学分。具体分配如下:

(一)课堂教学学分:144学分,2520学时。

每个标准学期为20周,其中课堂教学18周,考试2周。

(二)课外实践教学学分:18学分。

1.军    训第1学期2周1学分

2.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第3学期2周1学分

3.社会实践第5学期4周2学分

4.学年论文第5学期2周1学分

5.专业实习第7学期10周5学分

6.毕业论文第7-8学期16周8学分

(三)课内实践教学学分: 6学分;

五、课程设置

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社会需要,本专业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由学校通识课、公共管理类通识课和专业课构成,学校通识课、公共管理类通识课和专业课均分别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通识必修课共43学分;公共管理类通识必修课由9门课程组成,共26学分;专业必修课由9门课程组成,共24学分;公共管理类通识选修课共8门,应修满8学分;专业选修课应修满25学分;全校通识选修课应修满18学分,具体要求是通识主干课8学分,一般通识课10学分。

六、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

社会实践旨在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掌握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共4周,安排在第4学期期末;专业实习共10周,安排在第7学期。

七、科研

为培养学生研究能力,本培养方案所列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学生均须撰写调查报告、实习报告。课堂教学学分修满后学生均须撰写毕业论文。

八、考核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课必须考试,选修课一般为考查。

考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口试和考查采用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九、课程序列表与指导性教学进度表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