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第4次院务会通过)
为增进教职工对学院的归属感,增强学院教职工凝聚力,充分体现学院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慰问的范围和标准
1、在职女教职工生产,慰问金2000元,男教职工妻子生产,慰问金1000元;
2、在职教职工本人遭遇重大疾病,慰问金为10000-20000元,在职教职工去世慰问金为5000元;
3、在职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重病或去世,慰问金为2000-3000元;
4、离退休教职工重病或去世,慰问金为1000-3000元;
5、教职工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慰问金为1000-5000元;
二、慰问的方式
由学院领导或工会负责人根据情况派相关人员开展慰问帮扶工作。
三、经费来源
慰问金所需的经费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如工会经费不足,可从学院奖励基金中列支。
四、本办法由院务会负责解释。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