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教职员工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培育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征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对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试改革、教学质量与评估、师德师风、学风等理论与实践的探索研究。
二、征文具体要求
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文字精练,字数以3000—8000为宜,高质量稿件可适当放宽;
格式要求:
1.标题格式:字号四号、黑体。
2.作者署名:作者署名于标题下,字号五号、楷体。作者单位、职称、学位等信息以脚注说明。
3.正文:字号五号、宋体。目题单列一行,目题标号一般为一、二、三……。目题之后不加标点。目下细目应单起行,细目可设标号1.2.3.……,亦可以要点起行,之后应加标点。
4. 参考文献、注释均以脚注标注。(专著请提供出版社、出版地、出版时间、页码;期刊文章请提供期次和文章页码)
作者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并自留底稿。征文需提交打印稿及电子版。
三、征文提交及刊用
请征文作者将论文及电子版提交所在院、部、处、室、所、中心,所在单位初步审核后向教务处推荐,《法大教育教学研究》将分期刊载优秀征文。
四、征文截止时间
本次征文截止至4月17日,请广大教师及时提交相关论文。
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是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院、部、处、室、所、中心广泛宣传,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积极鼓励并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肖宝兴、王景群,联系电话:58909625、58909095。
(转自校园网)
教务处
200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