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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征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政管学院网络信息员 发布时间:2009-03-24 阅读数: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教职员工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培育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征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对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试改革、教学质量与评估、师德师风、学风等理论与实践的探索研究。

二、征文具体要求

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文字精练,字数以3000—8000为宜,高质量稿件可适当放宽;

格式要求:

1.标题格式:字号四号、黑体。

2.作者署名:作者署名于标题下,字号五号、楷体。作者单位、职称、学位等信息以脚注说明。

3.正文:字号五号、宋体。目题单列一行,目题标号一般为一、二、三……。目题之后不加标点。目下细目应单起行,细目可设标号1.2.3.……,亦可以要点起行,之后应加标点。

4. 参考文献、注释均以脚注标注。(专著请提供出版社、出版地、出版时间、页码;期刊文章请提供期次和文章页码)

作者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并自留底稿。征文需提交打印稿及电子版。

三、征文提交及刊用

请征文作者将论文及电子版提交所在院、部、处、室、所、中心,所在单位初步审核后向教务处推荐,《法大教育教学研究》将分期刊载优秀征文。

四、征文截止时间

本次征文截止至4月17日,请广大教师及时提交相关论文。

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是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院、部、处、室、所、中心广泛宣传,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积极鼓励并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肖宝兴、王景群,联系电话:58909625、58909095。

(转自校园网)

教务处

200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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