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4〕27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术型硕士生、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学位授予与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化,指导教师、研究生应认真阅读相关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准确填报各项信息,按时按要求完成每个环节工作。
1.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9月20日8时至10月8日12时
2.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所有师生均通过学校主页“智慧法大”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统一登陆入口,无需单独用户名和密码。校外登录无需通过vpn。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用户名:全国平台申请编号(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页面查询);密码:初次登陆者,预设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CUPL+#,例如123456CUPL#,身份证号末位字母大写,首次登录后须更改密码。
二、网上填报学位申请、毕业审查信息,提交学位论文
时间安排:2024年9月20日8时至10月8日12时
1.填写并下载《学位申请书》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10月8日12时前,在管理系统中认真、详细填写《学位申请书》,并请导师审核,完成管理系统中学位申请书环节(含导师审核意见)。
申请书的“指导教师推荐意见”一栏,导师须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学术能力和学位论文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评价,请务必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申请人参加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满足学校规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要求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 号),通过认定后才能进入学位申请阶段;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参加并通过预答辩,预答辩应至少在博士研究生正式提交学位申请前2个月完成,详细要求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 号),预答辩申请等相关流程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
2.填写并下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所有学历研究生须在10月8日12时前,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并请导师进行审核。导师应对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中涉及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及科学研究、毕业论文情况做认真审查,尤其是导师意见一栏,须就该生为人、学业成绩、学术水平、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做简要评价,并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该生毕业。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10月8日12时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附成绩单、毕业论文初稿、导师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等)。
3.上传匿名电子版学位论文
所有研究生(含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者)须在10月8日12时前,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匿名论文电子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_论文题目.pdf ”。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如发现版本不一致,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4.博士生上传已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
博士研究生须在10月8日12时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上传经过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电子版(扫描为PDF或JPG格式),提交电子材料要求:(1)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2)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3)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4)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5.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
学位申请环节,学位申请人在系统里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 学位申请人所填报《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将导致申请人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本人学位授予信息。因本学期学校召开两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授予学位,请系统中选择正确的毕业时间(2024年12月或者2025年1月,毕业时间须与学位授予时间一致),学历研究生(即双证生)可自愿选择提请12月或1月会议审议授予学位;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原则上统一提请1月会议审议授予学位。
三、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一)高水平学术成果认定材料
时间:9月6日8:30—11:30 地点:科研楼A604
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需提交高水平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
(2)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
(3)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
(4)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二)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时间:10月8日 (9:00-16:00) 地点:科研楼A604
1.《学位申请书》
所有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申请书》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同时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审核表》。
2.《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在校学历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导师须就该生为人、学业成绩、学术水平、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做简要评价,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该生毕业,并亲笔签名。
3.纸质版学位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和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提交纸质学位论文(匿名版和署名版)。
(1)纸质版论文须与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版论文完全一致,论文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中一致,论文形式、字数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23〕123号)的规定印制论文,论文编号用铅笔填写学号;
(2)全匿名版学位论文:硕士论文4本,均需装订封皮,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3)半匿名版学位论文:硕士论文6本,论文封面仅署作者姓名、不打印导师姓名,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4.成绩单原件
所有学位申请人和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提交成绩单原件2份(加盖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公章)。
5.同等学力申硕材料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一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一份。
6.提前毕业材料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提交提前毕业书面申请,并提交《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附成绩单、毕业论文初稿、导师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等)。
四、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含再次申请学位的)均须进行学术规范审查。
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由研究生院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规定执行,《关于部分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2号)、《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3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调整为:正文一般应达到10万字。
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采集
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中照片采用打印电子照片形式,不再粘贴纸质照片。各学院应通知学生按以下要求拍摄或提供电子照片。
1.学历教育研究生(即双证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使用同一照片,照片采集由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每年统一组织一次,预计安排在9月20日和9月21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因故未参加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10月10日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影像中心将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供电子照片,并由学位办统一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人应在填写《学位申请书》页面中上传电子照片(不是用户信息或个人基本信息页面)。
建议学位申请人前往易拍数码影像中心拍摄照片,如在其他公司拍摄照片,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提交照片: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着白色或其他浅色上衣,单一蓝色背景,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十分之三,电子照片宽480像素、高640像素,20K至100K,JPG格式。
3.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 ,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及周一休息) 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10-58691620。
六、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确认学位授予信息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并完成以下相关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
登录管理系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的同时分别提交PDF格式署名版和匿名版学位论文终稿。论文应包含以下全部内容(可选项除外):封面—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知网使用授权书(可选)—题名页(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言(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可选)—后记或致谢(可选)—封底。论文封面、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知网使用授权书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版块“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匿名版论文须隐去包括致谢部分在内的所有作者和导师姓名,匿名版论文统一命名格式为“10053_学号_LW.pdf ”。
2.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提交纸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1份)。管理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由导师审查通过并签字,于答辩后一周内交到学院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提交学位论文最终定稿。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应于答辩后一周内提交修改后确定的署名论文纸质版3本,必须与系统里的电子版一致,须签署“论文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 ”,打印签署并装订在封面之后、扉页之前。
3.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办理毕业手续前,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人员)应向校图书馆送交最终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校图书馆网站中《中国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凡不按时送交者,相关责任自负。
七、学院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地点:科研楼A604
联系电话:58908596
政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附件:
1. 论文形式、字数要求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23〕123号)
2. 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3号)
3.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24〕34 号)
4.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 号 )
5.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