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相关规定,经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并报学院分党委批准,我院学生委员会主任及学生会主席将进行中期换届选举,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换届选举产生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第五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主任(以下简称学委会主任)及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第六届第二任学生会主席(以下简称学生会主席)。
二、学委会主任及学生会主席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直接选举产生。全委会五分之四及以上委员参会,选举方可进行。学委会主任及学生会主席应当得到到会委员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票数通过,选举结果有效。如首轮无候选人获得半数以上票数,则由票数靠前的两位候选人参加下一轮选举,直至选举结果有效。
三、学委会主任及学生会主席的候选人选面向全院公开报名。任何有意向竞选该职务的同学应当填写完整《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主任及学生会主席中期换届选举报名表》,交由学生委员会,并经审核合格后成为候选人。
四、学委会主任及学生会主席的候选人应当是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在读本科生,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热心学生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候选人原则上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
五、学委会主任与学生会主席当选后,成为我院学生委员会的当然委员,享有与其他委员相同的权力与义务,其任期为一学年。
六、在竞选学委会主任及学生会主席的任何过程中,不得出现拉票、贿选或其他影响学生委员公正投票的行为。如有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七、如选举过程中出现争议情况,由学院全体学生委员会议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学生委员会主任及学生会主席中期换届选举报名表.docx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