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 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即将启动。为使广大毕业生同学安全、有序、文明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工作时间安排
6月23日至27日 办公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7月1日(周二) 2014届本科生毕业典礼
7月2日(周三) 学生活动中心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7月5日(周六) 全体毕业生离校完毕
二、办理离校手续事项
毕业生请先领取或自行打印离校手续单,然后根据相关提示信息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和学生档案递转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各学院辅导员从学籍管理科统一领取。毕业典礼前发放学位证书,办完相应的离校手续后发放毕业证书。
附条件毕业的学生待成绩合格后,持审核签字的成绩单和本人证件到学籍管理科领取。
毕业生的档案原则上由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负责递转,特殊情况除外。凡是升学、出国(出境)、办理了报到证(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均要发送到相关单位。按照目前规定,毕业生的档案原则上由北京市机要局统一发送,毕业生在签就业协议书、提交升学确认书、出国(出境)申请表、填写二分申请表时,要提供详细的档案转寄单位(单位名称要详细准确)、地址、邮编等。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根据毕业生本人提供的单位名称,将其档案通过北京市机要局寄送到相关单位。毕业生在确认档案离校后,3个月之内到档案接收地查询自己的档案落实情况。如不能接受机要文件的单位,退回之后凭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自带档案文本函,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自行到学籍科提取。
联系电话:58909126、9127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A402室
(二)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1.在外埠已落实工作单位并解决户口的学生,凭报到证、身份证领取户口迁移证,在本市已落实工作单位并解决户口的学生,凭报到证、身份证领取户口卡。
2.本市升学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领取户口卡;外埠升学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领户口迁移证。
3.出国留学户口迁往留学服务中心的学生,凭留学服务中心发的户口接收函、身份证领取户口卡;出国留学户口迁回原籍的学生到就业办公室办理二分手续,凭报到证、身份证领取户口迁移证。
4.留校保研、支援西部、村官、社区工作者户口在校保留2年,不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继续在本校上双学士(4+1)的学生不用办理户籍手续。
5.考取本校中欧法学院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办理户籍移动手续。
6.零散办理户籍的同学请于7月3日后到办公楼B104办理。
7.请毕业生尽快办理户籍迁出手续,避免对自己升学就业产生不利影响。
办理时间: 7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58909155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层
(三)图书馆离校手续办理
为使毕业生顺利办好离校手续,请同学们协助图书馆做好以下工作:
1.6月27日起毕业班学生停止借书。
2.6月27日之前还清在图书馆借阅的所有图书和光盘,还应结清遗留费用。
联系电话:58909506
办公地点:法渊阁法大文库
(四)办理校园卡离校手续
1.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首发校园卡免费,毕业生离校后,校园卡将被自动注销失效,不需办理退卡手续,校园卡不收回,留做纪念。
2.毕业生临近离校前请注意把握好校园卡存款额度,卡务部不办理现金退款手续。若需退款,请确认已还清图书馆欠款,并请于6月25日-7月1日(周六、日休息)携带校园卡、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卡务中心查询余额、登记学号、姓名,现场注销校园卡,财务处将在下个工作日后统一将校园卡内余额转入本人的银行帐户。
3.延期毕业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提供,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卡务部将根据其延期时间进行相应处理,请同学于7月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卡务部办理延期。
4.办公时间与地点:
联系电话:58909617
办公时间: 8:30-12:40
办公地点:格物楼一层卡务部
(五)办理学生网卡退费手续
1.请毕业生同学查询好自己的网卡余额后,自备零钱,带上有效证件到昌平格物楼308房间进行退费。下学期继续在我校上研究生同学的帐号可以继续使用,待余额使用完毕后再使用研究生新帐号。未进行退费的老帐号将保留一学期后删除。
2.办公时间与地点:
时间:6月25日-7月1日(周六、日休息)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昌平格物楼308
联系电话:58909530
(六)校医院办理医疗证注销手续
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持公费医疗证到校医院挂号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58909228
办公地点:校医院挂号窗口
(七)党组织关系转移
1.各分党委、党总支于6月23日(周一)前,将本单位全部毕业生党员信息完整、准确统计汇总,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14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信息汇总表》,发送电子版至组织部邮箱:zzb@cupl.edu.cn。党委组织部将集中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通过分党委、党总支下发到每位毕业生党员,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组织关系接收地办理转入手续。
2.毕业生为预备党员的,各分党委、党总支为其出具在校期间表现鉴定。
3.毕业生党员离校转单中“党团关系”栏由分党委、党总支加盖公章。
4.非党员毕业生由分党委、党总支在转单上直接加盖公章,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58909064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A1205室
(八)团组织关系转移
1.各学院以分团委为单位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各收缴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间将团员证上交校团委。(各学院研究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由各学院分团委统一办理。)
2.团员证补办工作由各收缴单位按照《各院接转团关系时间表》统一到校团委办理补办手续,需提交分团委证明及一寸照片一张,补办工本费2元。
3.直接攻读本校研究生、双学位的同学无需再作团组织关系转出。
联系电话:58909202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0309室
(九)财务处离校手续办理
1.经办过暂借医疗费等款项且未冲账的毕业生,在6月27日前及时到财务处冲账。
2.尚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毕业生,请尽快至财务处缴费,否则无法办理离校手续。
3.缴清学费、住宿费的毕业生,按离校手续单流程在财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联系电话:58909148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A201室
(十)代偿资助手续办理
1.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的有关精神,我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工作、且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基层就业代偿采取分年度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代偿完毕。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时间:第一批2014年6月25日之前,第二批2014年12月10日之前。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的有关精神,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下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相关申请程序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58909139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9A
(十一)报到证办理
1.报到证的发放与领取
对于6月20日前提交就业材料的毕业生,可在6月27日到所在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并及时核对《就业报到证》有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到就业中心进行登记。对于6月23日之后提交的按照就业中心的通知(校就业信息网公告栏)到所在学院或就业中心领取。
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须按其规定日期到指定单位报到,为方便离校后又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校就业中心暑期将安排值班,具体安排可登陆校就业信息网公告栏查阅。
2.对于结业的毕业生,其报到证上显示本科生结业。请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持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正副联)到就业中心进行登记更改。
联系电话: 58909130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层
(十二)办理清退宿舍电卡手续
6月23日至7月10日,毕业生可持宿舍电卡及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后勤服务大厅办理清退宿舍电卡。联系电话:58909345
办公地点:后勤服务大厅
(十三)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退宿手续办理
毕业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请将本人行李物品带出宿舍,并将原宿舍钥匙交还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退宿截止日期为7月4日晚22:00。
联系电话:58909259
办公地点:各宿舍楼值班室
(十五)行李托运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已联系昌平邮政局、中铁快运分公司进入学校为毕业生办理托运行李事宜。
托运时间:2014年6月25日-7月4日,每日8:30-16:00。托运地点:兰园1号、竹园2、3号、梅园1、3号、菊园、4+2成于思大厦公寓门前。
联系电话:58909259
除以上所列行李托运单位,其他物流公司均未经我校管理部门资质考核,存在安全隐患,请同学谨慎托运。行李托运收费标准请参阅各托运服务点公告,请同学自觉按照托运通知及托运商要求办理行李托运。
(十五)送站校车安排
1.发车时间:
7月2日:18:00
7月3日: 8:00、12:00、18:00
7月4日: 8:00、12:00
2.发车地点:
昌平校区班车站
路经地点:
线路一:昌平校区班车站-北京站
线路二:昌平校区班车站-北京西站
三、文明离校提示
(一)毕业生在离校前应将所借学校图书、资料、仪器、体育用品等公物归还借出单位,交清各种费用。如有遗失、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
(二)毕业生离校前,做到人离寝室净、楼空公物全,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其他提示事项:
1.根据我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请毕业生持离校手续单到有关部门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单可到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或登录校园网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2.升学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出国毕业生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户口准签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于签就业协议书办理派遣手续、户档回原籍办理二分手续的毕业生,请先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应仔细核对所有项目并妥善保管。如有差错,及时到就业中心或保卫处更正。
4.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原则上应在规定时间内离校;已派遣毕业生应在就业派遣后一个月内到就业单位报到。
各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法学院:58909301(本科生) 58909294(双学士)
民商经济法学院: 58909331
国际法学院:58909346
刑事司法学院:58909373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58909394
商学院:58909423(本科生) 58909422 (双学士)
人文学院:58909435
社会学院:58909595
外国语学院:58909470
马克思主义学院:58909604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59915572
附件:2014届本科毕业生离校手续单
学生工作部
组织部
教务处
保卫处
后勤工作办公室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财务处
图书馆
校团委
校医院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