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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与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07 阅读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1〕5号), 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术型硕士生、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学位授予与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化,指导教师、研究生应认真阅读相关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准确填报各项信息,按时按要求完成每个环节工作。

1.系统网址:http://gms.cupl.edu.cn

2.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3月1日8:00至3月22日24:00

3.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1)导师: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CU为大写),身份选择“导师”;

(2)学历研究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身份选择“研究生”;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申请编号,身份选择“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二、网上填报学位申请、毕业审查信息,提交学位论文

时间安排:2021年3月1日8:00至3月22日24:00

1.填写并下载《学位申请书》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3月22日24:00前,在管理系统中认真、详细填写《学位申请书》,并请导师审核,完成管理系统中学位申请书环节(含导师审核意见)。

申请书的“指导教师推荐意见”一栏,导师须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学术能力和学位论文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评价,请务必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申请人参加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应满足学校规定的发表学术成果要求与标准(详见附件1)。本学期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参加并通过预答辩,详细要求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 号)。

2.填写并下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所有学历研究生须在3月22日24:00前,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并请导师进行审核。“导师意见”一栏,导师须就该生为人、学业成绩、学术水平、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做简要评价,并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该生毕业。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于3月22日24:00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3月22日24:00前提交《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附成绩单、毕业论文初稿、导师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等)。

3.上传匿名电子版学位论文

所有研究生(含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者)须在3月22日24:00前,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 匿名论文电子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_论文题目.pdf ”。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4.博士生上传论文成果

博士研究生须在3月22日24:00前,在管理系统中上传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成果,(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目录页中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或JPG格式)。其中,科研成果必须是在2021年 3 月 30 日前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用稿通知、用稿证明和专著均不符合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成果要求与标准详见附件1。

5.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

学位申请环节,学位申请人在系统里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学位申请人所填报《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将导致申请人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本人学位授予信息。

三、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提交时间:3月23日9:00-16:00

提交地点:科研楼A604

提交材料:

1.《学位申请书》

所有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申请书》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同时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审核表》。

2.《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在校学历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导师须就该生为人、学业成绩、学术水平、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做简要评价,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该生毕业,并亲笔签名。

3.纸质版学位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和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提交纸质学位论文(匿名版和署名版)。

(1)纸质版论文须与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版论文完全一致,论文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中一致,论文形式、字数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的规定印制论文,论文编号用铅笔填写学号;

(2)全匿名版学位论文:硕士论文4本,博士论文2本,均需装订封皮,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3)半匿名版学位论文:硕士论文6本,博士论文6本,论文封面仅署作者姓名、不打印导师姓名,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4.成绩单原件

所有学位申请人和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提交成绩单原件2份(加盖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公章)。

5.博士生论文成果

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的学术论文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术论文成果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在目录页中明显标出本人文章题目。

6.同等学力申硕材料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一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一份;提交本人近期照片电子版(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照片要求详见本通知)。

7.提前毕业材料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提交提前毕业书面申请,并提交《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附成绩单、毕业论文初稿、导师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等)。

四、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含再次申请学位的)均须进行学术规范审查。

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由研究生院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规定执行,论文形式、字数要求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关于部分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2号)、《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3号)。

今年起,我校“学位论文管理与写作系统”启用,2020年12月底前提交过论文初稿(预答辩稿)的学位申请人,导师在系统上提交指导意见后,可在系统上申请学术不端检测,学术不端检测结果,仅用于修改论文的参考,是否属于抄袭剽窃,以《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为准。

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采集

现学校制作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统一采用打印电子照片形式,不再粘贴纸质照片。各位研究生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或提供电子照片:

1.学历教育研究生(即双证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使用研究生院2020年9月24、25日统一采集的照片。因故未参加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提交学位申请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影像中心将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供电子照片,并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2.非学历教育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务必在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书》时,提交本人近期照片电子版(无需纸质照片),电子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码.JPG”命名。

建议学位申请人前往易拍数码影像中心拍摄照片,如在其他公司拍摄照片,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提交照片: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着白色或其他浅色上衣,单一蓝色背景,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十分之三,电子照片宽480像素、高640像素,20K至100K,JPG格式。

3.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及周一休息) 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10-58691620。

六、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确认学位授予信息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并完成以下相关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

登录管理系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并提交署名版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格式为PDF,应包含封面—授权声明(独创性声明)—题名页(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言(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可选)—后记或致谢(可选)—封底全部内容,授权知网的学位申请人应把知网论文使用授权书放置学校的授权声明之后(相关声明和授权书可自行至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版块常用下载处下载),封面模板见(研究生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1CFBA6CC315F219B)附件3。

向质量监督办公室提交匿名版学位论文和摘要,须隐去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匿名论文电子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10053_学号_LW.pdf ”,论文摘要电子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10053_学号_ZY.txt”。

2.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提交纸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1份)。管理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由导师审查通过并签字,于答辩后一周内交到学院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提交学位论文最终定稿。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应于答辩后一周内提交修改后确定的署名论文纸质版3本,必须与系统里的电子版一致,须签署“论文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 ”,打印签署并装订在封面之后、扉页之前。

3.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办理毕业手续前,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人员)应向校图书馆送交最终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校图书馆网站中《中国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凡不按时送交者,相关责任自负。

七、学院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地点:科研楼A604

联系电话:58908596


附件1: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要求与标准

附件2:研究生学位授予与毕业资格审查相关文件及通知


政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附件1                                                      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要求与标准

一、2011级及以前入学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毕业与学位论文答辩前,需公开发表1万字以上的专业论文或著作。

二、自2012级起博士研究生在向各单位递交学位申请材料前,应以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名义,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学术论文,且每篇不少于5000字。核心期刊的范围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法大发〔2018〕11号)的规定认定。其中,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2018年3月31日前发表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库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包括自然科学卷、社会科学卷)的论文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

1.2015年12月31日前在SSCI(社会科学论文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索引)等检索系统收录期刊之外的境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可以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2016年1月1日之后发表此类论文累计两篇或两篇以上的,经各单位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评定达到相应水平的,从2017年夏季毕业开始仅认定一篇为核心期刊论文。

博士研究生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申请审核时,所提交的论文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发表在前款刊物上的,按照该生在前款期刊实际发表的论文篇数和《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法大发〔2008〕70号)进行核心期刊的认定。

2.以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名义(即以中国政法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华法系》《诉讼法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法大研究生》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该论文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申请审核时,视为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017年6月20日以后,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名义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政治思想史》《行政管理改革》《理论视野》《毛泽东思想研究》《改革与战略》《国际经济合作》《研究生法学》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该论文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申请审核时,视为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博士研究生在以上期刊和《中华法系》《诉讼法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法大研究生》上累计发表2篇或2篇以上论文的,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申请审核时,仅认定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

3.2018年1月1日以后,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名义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1)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 简称“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符合学校发表规范和署名要求的;(2)在《中国法律评论》发表学术论文的;(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各学科版全文转载的;视为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研究生在“三报一刊”《中国法律评论》《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发表论文的数量,以实际发表篇数认定。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申请毕业和学位前)发表一篇权威期刊论文的即达到《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论文发表要求。

5.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申请毕业和学位前)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同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主持中国法学会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青年调研项目);

(2)赴QS、US News、TIMES世界前五十名大学联合培养6个月以上;

(3)赴全球性国际组织实习3个月以上;

(4)获得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一等奖;

即达到《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论文发表要求。

6.2019年1月1日以后,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申请毕业和学位前)在“China-EU Law Journal”(中文刊名《中欧法律杂志》)和“The Chinese journal of global governance”(中文刊名《中国全球治理学刊》)上发表的论文视为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在以上2种期刊累计发表2篇或2篇以上论文的,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申请审核时,仅认定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

7.研究生与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之外的校内其他教师及实践导师合作发表论文且为第二署名的,视为第一作者发表文章。

8.定向就业研究生发表论文时,定向单位可以作为后序署名。

9.外国留学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当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名义,在境内外普通期刊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或以上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每篇字数不少于5000汉字或4000外文单词。

10.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申请毕业和学位前)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同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和学位申请标准:

(1)2019年10月18日后,赴与法大就读专业一致或对应的世界前50名学科所在院校或世界知名研究机构联合培养6个月以上;

(2)2019年10月18日后,非定向博士生由学校选派赴学校建立的校级实习实践基地及与学校建立合作共建关系的边疆地区实务部门实习实践6个月以上,提交实践报告并经实践单位、培养单位与研究生院考核合格的。

11.博士研究生用来申请毕业和学位的科研成果,必须是在2021年3月30日前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用稿通知、用稿证明和专著均不符合要求。



附件2:                                                       研究生学位授予与毕业资格审查相关文件及通知

1. 论文形式、字数要求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7F38F86226E9B7EF

2. 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F81DFACCF1032629

3.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3号)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42C56C70C4EBB233

4.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

(法大发〔2013〕110号)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C53F2A5D113548D2

5.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 法大发〔2019〕51 号 )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654BAA3A341AEF4C

6. 研究生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1CFBA6CC315F21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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