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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信访与治理研究中心“蓟门信访论坛” (第1期)成功举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6 阅读数:

2024年5月1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信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发展战略所、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城市发展与治理研究院、《信访与治理研究》刊物编辑部协办的中国政法大学信访与治理研究中心“蓟门信访论坛”(第1期)在京顺利召开,本期论坛主题为“《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与实践思考”。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山西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和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等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全国10余个政府部门(中央有关部委和省市县信访机构)的领导,共计50余人参加研讨,在京新闻媒体和出版机构的代表亦出席本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湘军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卢春龙教授,国家信访局办信司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郭立学,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信访与治理研究》刊物主编伊彤研究员先后致辞,对中国政法大学首期“蓟门信访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对于中心创设“蓟门信访论坛”以推动我国信访与治理领域理论(界)与实务(界)深度交流表达热切期许。卢春龙副校长在致辞中代表学校向各位参会嘉宾表示欢迎和感谢,对中国政法大学在信访与治理领域的科研团队、既有成果及下一步发展规划进行了简要介绍,并祝愿“蓟门信访论坛”办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学术品牌,希望与会各位专家学者及领导多多关心和支持。

论坛的“主题发言”阶段由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信访方向博士生导师傅广宛教授主持。原北京市信访办副主任、全国第一家信访领域专业智库创办人、全国第一份公开发行信访理论刊物创办人张宗林围绕“信访、宪法与《信访工作条例》”进行主题发言。张宗林首先强调“信访是一门学问,甚至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这是其创办全国第一家信访领域专业智库——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的原始动力。之后他从1982年《宪法》第41条切入,分析为何《宪法》是信访存在的依据,强调准确认知《宪法》第41条对于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条例》的重要性,共有六个要点:一是明确信访制度是国家赋予公民权利的一种制度设计;二是信访体现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国家工作人员与老百姓之间的事;三是信访人主要是公民;四是有助于深刻理解信访源头治理,查找信访问题的真实源头;五是信访也是国家赋予公民一种监督权;六是批评和建议某种程度上不属于信访。对于“信访”概念内涵的认知,他主要阐释了四点:一是“信访”是一种社会现象;二是“信访”是一种社会行为;三是“信访”具有负反馈正效应。从信访窗口看到的是负面消息,却可发挥正向的治理效应;四是“信访”具有非单一性。如果仅有单独一方,不具有“矛盾”的双方,就无法构成“信访”。最后,他系统回顾了信访领域的四个条例——1982年《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1995年《信访条例》、2005年《信访条例》和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并对四个条例进行了比较分析。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信访与治理研究》刊物主编翟校义作“从《信访工作条例》看信访的实体与关系”的主题发言。其发言主要是两大方面:第一部分,重点探讨《信访工作条例》的实体。翟校义认为,《信访工作条例》明确的第一个实体是中国共产党。第二个实体是国务院。第三个实体是群众性团体组织。这里的群团组织特指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22家。第四个实体是信访人。这个实体是比较复杂的,整体上来看信访人从宪法角度来讲是公民,但在实际意义上来讲,不是所有信访人都呈现为公民。第五个实体就是各方齐抓共管辅助者,就是群团组织之外的社会组织等。第二部分,翟校义重点探讨了《信访工作条例》中的关系。第一个关系是领导关系。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除了政策规范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依赖党的干部整体及其组织管理系统。第二个关系就是党与其他社会体制构成部分的关系。这些同样都是由党的干部政策和组织管理来完成,除了领导关系同时还呈现为层级关系,上级对下级的指导、督促、监察,还有下级对上级的工作汇报。第三个关系是工作关系。工作关系涉及到协调、信访部门的对话,信访工作关系具体可分为三大类,意见建议类、申诉求决类和检举控告类。第四个关系是比照关系。信访工作部门,或者是各级党政班子,因为有信访工作责任制,各个机关单位之间有一个比照关系。比较关系,就是信访工作成果的比较,这一比较对领导晋升产生影响。第五个关系是代表关系。代表关系针对信访中的群体访谈到的五个人的代表,在制度设计上实际上是党对群众性的一个回应。很多国家是两个人代表,我们国家为五个人代表。对代表关系进行延伸思考,就涉及信访人有没有权利委托律师代理的问题。此外,上述五个关系可产生几个延伸: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问题;强者与弱者的关系;精英与大众的关系;个体与社会的关系。


“主题发言”阶段的嘉宾发言环节,由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全球学习中心曲炜主任主持。国家信访局办信司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郭立学针对信访法治化的内涵、信访概念的内涵,以及信访相关主体之间复杂的博弈关系发表了个人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研究部副主任李晓果分享了人民法院通过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深化诉源治理,做实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和助推社会治理等相关情况。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处处长安沛围绕信访与接诉即办的关系、信访和复议诉讼的功能作用、信访事项的程序办理和实质推进、强化层级监督对信访工作的影响、信访重心落在基层的现状等议题进行阐释。山西大学山西信访与社会治理研究院负责人廉如鉴教授聚焦信访法治化的内涵、信访法治化建设中程序规范和结果导向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

“自由研讨”阶段的实务研讨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信访与治理研究中心秘书长、《信访与治理研究》刊物执行主编王凯研究员主持。全国妇联权益部信访处二级调研员段琼、中央台办投诉协调局四级调研员王聘、重庆市信访办公室驻京信访处处长李晓、北京市朝阳区信访办副主任梁文钧、北京市西城区信访办科长张凤燕、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信访工作负责人翁振亮、江西省永修县信访局局长秦剑、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信访办警长魏向辉、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警官白旭等,结合各自实际工作,介绍和分享了信访法治化方面的工作现状、特点、困境及挑战,并交流探讨了信访工作未来的发展及方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处长李刚,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宣传处处长李雪,江苏省南通市信访局副局长成云新、副局长周海清、处长周卫华,江苏省宿迁经开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信访联席办副主任吴永军,贵州省贵阳市驻京办信访处副处长胡江,浙江湖州市长兴县信访局副局长王军,浙江省信访局挂职干部、浙江省信访研究院刘柯研究员,浙江省信访局挂职干部蒋盼攀,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主任刘小毛,北京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办(信访办)科长刘明宽等参加交流研讨。

“自由研讨”阶段的理论研讨环节,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纠纷解决智能化研究中心主任张润副教授主持。山西大学山西信访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教授原超和张曙光、博雅财经智库研究员董生辉、清华大学政治学系助理研究员黄敏璇、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李倩等,分别从政治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统计学等多元学科视角,对信访法治化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具有理论深度的分析和探讨。中国政法大学信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永理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城市发展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信访与治理研究》刊物执行主编刘柏志,中国政法大学信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弢副教授,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发展战略所助理研究员杨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研究生吕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蔡羽茜,硕士研究生黄琦宇、刘笑溦、黄禾、高璞、玛尔玛尔·木合塔尔、王若垣、杜江鑫等参加研讨。人民政协报总编室副主任刘志国,新华网数字经济事业中心内容总监陈延特、大数据部门总监任燚,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编辑、《信访与治理研究》刊物责任编辑庞贺鑫等新闻媒体和出版机构代表参与交流。

本次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王丽莉教授进行总体评议。王丽莉认为,本次论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动信访领域的实务工作者和理论研究者面对面的深入交流沟通,取得了丰硕的研讨成果。通过研讨首先使与会嘉宾更深刻地认识到信访制度及信访工作的复杂性。作为具有浓郁中国特色的制度设置,信访制度的设置及其运行直接关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关乎党的执政根基,非常重要;其次,论坛研讨也激发与会嘉宾对信访领域的基础性理论和认知的关注,如重视从准确认知《宪法》的前提下强化对《信访工作条例》的理解,关注《信访工作条例》的多元实体及其互动关系。再有,论坛的与会嘉宾结合工作实践,提出并探讨了系列关键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信访”的概念内涵、信访法治化的内涵、新时代信访工作的职能定位、信访与接诉即办的关系,信访法治化中的程序规范与结果导向的平衡等,这些探讨对深入理解并持续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论坛最后由中国政法大学信访与治理研究中心创始主任李程伟教授作闭幕发言。他首先代表举办方对各位与会嘉宾朋友的热忱参与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认为经由大家的共同努力,本次论坛达到了理论(界)与实务(界)有效对话和交流的预期目的。对于信访与治理制度的创新问题,李程伟认为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加以认识也是很有必要的。肇始于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国经济生活领域发生的深刻变化就是社会利益关系从对国家的依从性,快速地实现了主体化。对于公权力所造成的利益损失和侵害,社会成员大多是从利益主体的资格和视角介入信访的。经济生活的这一深层次变化,就给作为一种利益表达和利益维护制度而运行于政治生活领域的信访,提出了诸多深层次的课题。本次论坛对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所出台的《信访工作条例》及其信访法治化相关问题的思考和交流,就体现了与会者对转型期信访与治理问题研究求深和求实的精神。李程伟表示,中国政法大学信访与治理研究中心及同仁将继续秉持学术公益与学术服务精神,全力参与和推动转型期信访与治理领域的学术发展和学术生态营造;对于出席本次论坛的各位嘉宾朋友再次表示感谢!


撰稿:黄琦宇、刘笑溦、黄禾

摄影:王一博、卢云开

审核:王凯、刘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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