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和公告 >> 图片新闻 >> 正文

MPA教育十周年庆祝大会暨兼职导师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仪式举行

作者: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0-30 阅读数:

2015年10月24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十周年庆祝大会暨兼职导师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仪式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学术报告厅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晓泉、全国政协委员艾克拜尔·米吉提、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董克用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常保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张桂林教授、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教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兼MPA教育中心主任杨阳教授出席了会议。研究生院、教务处、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等代表、MPA聘请的校外兼职导师、MPA校友和在校生一同参加了会议。


(庆祝大会现场)

杨阳首先致欢迎辞。他代表政管学院与MPA教育中心,对出席庆祝大会的嘉宾领导、关注MPA教育发展的社会同仁、为MPA培养辛勤奉献的专兼职教师、拓展MPA社会效应的校友表示衷心感谢。他还预祝MPA校友会顺利换届,并希望兼职导师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立能为法大MPA教育注入新的活力。

常保国在讲话中,以见证者和参与者的视角,从招生规模、毕业人数、培养模式、教学评估、社会影响等多方面描述了法大MPA教育从初步设立到逐渐成熟的十年,并就培养具有理性思维、法治理念、管理修养的公共人才这一目标进行重点解读。同时,他对法大MPA教育发展提出建议:深化拓展培养特色的空间,完善专兼职教师联合培养模式,加强案例教学与国际化程度。

2015级MPA研究生张虎作为在校生代表分享了入学以来的所见所闻、与法大MPA初识的心灵感受以及对未来两年学习的期待。2005级MPA研究生刘忠波作为校友代表回忆了在法大求学的点点滴滴,并以“学习、思考、风险、担当”为关键词,对法大MPA研究生提出期待与劝勉。

大会依据《中国政法大学MPA校友会章程》规定,宣布MPA教育中心主任杨阳教授担任新一届MPA校友会会长。

随后,主持人宣读了《中国政法大学MPA兼职导师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张桂林宣布兼职导师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并公布了组成人员名单。她在讲话中指出,成立兼职导师教学指导委员会是一次首创之举,将进一步优化法大MPA的“双导师制”,提升法大MPA人才培养的质量。石亚军、常保国、张桂林等领导分别为董克用教授、黄彩忠先生、佟丽华律师、李相模先生等22位兼职导师颁发了MPA兼职导师的聘书。

继兼职导师聘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之后,石亚军书记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向依文集团授予了“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依文集团创新实践基地”的标牌。创新实践基地与兼职导师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创立,相信会使法大MPA培养教育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李曙光在发言中强调了MPA教育在法大的支柱性作用,并希望法大的MPA教育在全国专业学位综合改革的大潮中,能够融合优势学科、坚持自己办学特色、促进区域联动,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

李晓泉代表兼职导师教学指导委员会表示,将严格按照委员会章程,为MPA研究生的成才贡献力量,期望法大MPA能够培养更多有信仰、有操守、具备复合性知识、综合能力突出的公共管理人才。

董克用教授代表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讲话。他肯定了法大MPA教育十年取得的成就,及对全国MPA教育做出的贡献。然后,他就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这些年所做的努力、MPA教育未来发展向大家进行了细致解读。


(与会人员对中国政法大学MPA十周年表示祝贺)

最后,石亚军代表学校向法大MPA教育十周年表示祝贺,向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表示感谢。他在讲话中就法大MPA教育的未来提出四点展望:第一,课程体系设置要注重法政的深层次结合,要体现法政素养;第二,教学内容要贴近“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国务院政府改革等现实状况;第三,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促进与兄弟院校、社会部门的协同创新;第四,汇聚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国际化程度。

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十周年庆祝大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校新闻中心实习通讯员 沈亦蒙 图/校新闻中心尹建峰 编辑/校新闻中心骆红维)

学院动态
通知公告
学术科研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