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下午,政管学院第11期公共管理学术沙龙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810会议室举办,潘小娟教授作了关于“社区居民自治发展路径”的主题报告。本期沙龙由刘俊生教授主持,公共管理学科的多位教师以及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等共30余人参与了此次学术交流。
在主题发言中,潘小娟教授从社区居民自治中“行政化”与“去行政化”之争引出对实践问题的思考,并重点从三个方面分析了社区居民自治现实路径的主要缺陷:包括最初制度设计存在先天不足,国家主导的强力推动导致内生动力不足而缺乏自主性;行政职能与居民自治的区分难题;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思维方式的限制。接着以日本町内会的组织构设和职能形式为例,对中国社区居民自治的路径选择和运行机制提出了思考的方向。最后,潘小娟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研究困惑:在中国,社区居民自治已经成为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同等重要的一项政治制度,但脱离行政力量来推行社区居民自治的路径究竟在哪里。这一主题引发了与会师生的热烈讨论。
在自由讨论环节,李程伟教授指出要实现社区自治根本在于党和政府要回归社会,是党和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能重新界定和回归的问题。傅广宛教授也着重强调应该对社区自治、地方自治和居民自治的概念和职能范围重新界定。吕芳教授等也分别就社区居民自治的可行性的路径尝试和探索发表热烈讨论和交流。此外,沙龙还对培育积极的公民自治精神、以渐进式的程序设计创新居民自治方式、突破机制性障碍的发展路径等展开了讨论。最后,刘俊生教授作为主持人进行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居委会在事实上已经成为政治控制社会的重要手段,纳入了我国整个政府管理层级节制的体制中,“社区自治”在政治对社会统治的大框架内讨论空间是极其有限的。同时,基层自治的发展还取决于政府与社会两种力量的对比。
文/王琴(公共行政2016级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