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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康副教授做客致公论坛第二十三讲

作者: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12 阅读数:

11月6日上午,台湾政治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美国哈佛大学东亚语言暨文明学系博士詹康先生做客“致公论坛”系列讲座,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0会议室内为我校研究生作了题为“论society与civil society(16世纪以来)”的精彩演讲。院长助理、政治学系系主任庞金友教授主持本次讲座,聂露副教授、张春林副教授、张立鹏副教授与政管学院部分硕士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詹老师引用Lionel Trilling对Raymond Williams关于society概念演进的考察成果进行了简要介绍,认为society的今义最早可追溯到16世纪,用来指涉这样一个实体,它与古代的kingdom(王国)和realm(国度)不同,甚至commonwealth(国家)都无法予以涵盖。紧接着,詹老师根据牛津英文词典(OED)收录的古今定义及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的例句对society进行梳理,清晰展示了从15世纪最早出现的“连接、参与和伙伴关系”意义上的society如何在数百年的时间跨度内衍生出近十种含义并一步步演变到今日的用法。随后,詹老师对society的词源变迁过程作了五点总结,分别是:第一,英文society来自Anglo-Norman and Middle French的societe,OED将此字定义从12世纪列至18世纪;第二,在英文借用法文之前,中古法文societe已有数义:陪伴、伙伴、连接、修道院团体、结盟、会社;第三,在英文借用法文之时的稍后,中古法文societe开始有友谊、友谊之感情义;第四,现代法文société的“社会”义在1670年,比英文晚一百多年;第五,古典拉丁文、中古拉丁文都沒有“社会”义。

接着,詹老师由society转入对civil society的介绍,认为其自产生以来共有四义,其中前二义是语言的,后二义是社会科学的,并按历史次序先后讨论了Richard Hooker的教会组织法、霍布斯的 Leviathan和洛克的政府论下篇文本中关于civil society的内容。在词源演变的尽头,是如今civil society的三重涵义:社团生活、良好社会和公共领域。詹老师认为,Civil Society从古义变为今义,是由于society的连接义消失而社会义保存下来,这也将本次讲座主题中的两个关键词society和civil society联系起来。

在讲座最后,聂露副教授、张春林副教师、张立鹏副教授和部分学生分别就感兴趣的问题与詹老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庞金友教授在总结发言中对詹康老师的研究成果予以高度评价,对詹老师的来访与讲座表达了感谢。讲座在与会者的掌声中结束。

(文/汤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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