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意见》,三院联合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将于2016年4月16日开始授课。在校党委组织部的统一指导下,分党校将通过联合培训、集中授课、分组讨论、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对刑事司法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等三个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训和实践教育,三院联合分党校由刑事司法学院分党委承办。
一、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授课安排:
2016年4月16日(周六),昌平校区阶七教室。(具体安排参见附件1:《三院联合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表》)
(二)集体讨论交流:
2016年4月16日(周六)晚上19:00—21:00,由所属分党校的各学院分党委负责组织安排,并填写《党校学习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2:党校学习分组讨论记录表)
二、培训对象
联合分党校各学院入党积极分子。
三、签到与考勤
(一)签到开始时间为课程开始前半个小时,开课前停止签到。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签到,一律视为缺勤,不予补签。
(三)请相关分党委、党支部尽快将本通知附件3:《三院联合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签到大表》告知每位参训学员,每位学员尽快阅读并查找自己的签到处。
(四)参训学员必须牢记自己的签到处,根据现场标识,找到自己的签到位置,并且根据《三院联合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签到大表》中本人序号,找到自己名字进行签到。
(五)签到的同时,必须本人亲自领取听课记录纸,不得代领。签到时未领取的,一律不予补领。听课结束之后,需本人将听课记录纸交到本人签到处,不得代交、不得交错位置。
(六)课前签到、领取听课记录纸、课后提交听课记录纸,必须由本人进行,不得代签、代领、代交,一经发现,以“缺勤”处理。课后提交听课记录纸,交错位置,视为“缺勤”。
(七)本次培训严肃纪律,规范考勤,请各相关分党委、党支部高度重视,对参训学员做好教育工作。各参训学员认真对待,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考勤秩序。
四、考核评价
(一)培训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本人向所在学院分党委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分党委严格审查。确需请假的,由所在学院分党委于开班前(即4月15日之前)统一报联合分党校批准。
(二)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得批准,缺勤2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不予通过,且6个月内不得再次参加培训;请假获得批准,但是缺课4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暂不通过,保留培训资格安排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协助联合分党校做好培训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培训前,各学院要对参训学员进行纪律教育,确保学员准时、全勤参加培训。联合分党校将对考勤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联合分党校及所属各学院分党委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将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备案。
联系电话:58909374
联 系 人:孙华
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表.docx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签到大表.xlsx
分组讨论记录表.docx
组织部
联合分党校
刑事司法学院分党委
2016年4月12日